合肥晚报公告遗失登报中心

2020年10月15日公告遗失登报内容

 遗失声明

   

    刘军(身份证号码:340123197308070073)遗失滨湖世纪城徽昌苑地下车位原合同(车位合同号:1002,车位号:C072),特此声明作废,所造成后果一切由本人承担。

    合肥市包河区大师兄烧烤店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401110084397,声明作废。

    王江遗失安徽三联学院学生证,学生证证号:2001010324,声明作废。

    李萍遗失合肥师范学院学生证,学号:1903210094,声明作废。

    程建明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证),证书编号:皖建安C(2015)0022398,发证日期:2015年6月30日,声明作废。

    合肥瑶海区好好玩文具店遗失营业执照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102MA2P9LYP0A,现声明作废。

    安徽实德型材有限公司遗失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一张(诉讼费),编号:皖财专字(2017)0001582623,金额:4950元,声明作废。

    陈宇轩遗失新滨湖孔雀城,房号FG3011403收据壹张,收据号:0031260,声明作废。

    安徽尚禾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遗失法人(尚守柳)印鉴章一枚,编号:3403030130436,声明作废。

    颛孙福恩所属车牌号为皖F50275交强险标志遗失,流水号QJBD2064564377,声明作废。

    姜方翠、张柯夫夫妇之女张梓涵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编号:T340304419,声明作废。

        

2020年10月15日

安徽明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史记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2020]东劳人仲案字第140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2020]东劳人仲案字第140号),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包公大道与太子山路交叉口县人社局二楼201室,电话:0551-67735200,联系人:黄梦娇)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肥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李伟:

 

    本院受理原告黄守杰与被告李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李伟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请求判令:1.依法责令被告偿还租赁费用2个月3200元人民币及押金1600元人民币共计4800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宇汝勇:

    本院受理柯晓东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本院(2020)皖0122民初15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讼状,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安徽盛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汪杰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2020]东劳人仲案字第427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本委定于2021年1月11日9时30分在肥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包公大道与太子山路交叉口县人社局二楼203室,电话0551-67735200,联系人:黄梦娇)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肥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

合肥吉雅木业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章能宝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2020]东劳人仲案字第401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本委定于2021年1月12日8时30分在肥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包公大道与太子山路交叉口县人社局二楼203室,电话0551-67735200,联系人:黄梦娇)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肥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

合肥吉雅木业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冯小祥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2020]东劳人仲案字第402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本委定于2021年1月12日9时00分在肥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包公大道与太子山路交叉口县人社局二楼203室,电话0551-67735200,联系人:黄梦娇)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肥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

合肥吉雅木业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叶传高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2020]东劳人仲案字第403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本委定于2021年1月12日9时30分在肥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包公大道与太子山路交叉口县人社局二楼203室,电话0551-67735200,联系人:黄梦娇)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肥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

合肥吉雅木业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黄精节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2020]东劳人仲案字第404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本委定于2021年1月12日10时00分在肥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包公大道与太子山路交叉口县人社局二楼203室,电话0551-67735200,联系人:黄梦娇)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肥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

合肥明双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对李玉霞诉你单位工伤待遇等劳动争议一案依法作出受理。申请人李玉霞诉请: 1、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4216元;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伙食补助费850元; 4、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营养费850元; 5、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40500元;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1500元;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57897元;8、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18000元; 9、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鉴定费280元; 10、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交通费1500元。因向你单位EMS邮寄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证据材料副本等文书,限你单位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我委签收(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吴山路与南一环路交口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513室;电话: 0551-66671047),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意见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长丰县水湖镇吴山路与南一环路交口)三楼仲裁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长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

合肥源始生态苗圃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0年7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杨义海诉你单位劳动争议(工伤待遇)案,已审理终结,因向你单位EMS邮寄送达裁决书,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一、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被申请人合肥源始生态苗圃有限公司在本裁决书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杨义海: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6433元×5=32465元;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433元×0.6×7=27018.6元;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6433元×4=25732元;4、伙食补助费: 20元×7=140元;5、护理费:6433元×80%÷21.75×7=1656.3元;6、鉴定费: 280元;7、停工留薪期工资: 6433 元×0.6×3=11579.4元;8、经济补偿金:3859.8 元×3=11579.4元;9、年休假工资:3859.8元÷21.75×5×2=1774.6元。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第一条第1、2、3、4、5、6、7款,第二条为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如对本裁决不服,可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本裁决第一条第8、9款为终局裁决,申请人如对本裁决不服,可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如对本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我单位地址在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长丰县水湖镇吴山路与南一环路交口)。电话号码: 055166671047。

长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

合肥悦祥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庐阳工业园营业部:

    本委于2020年7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韩伟诉你单位劳动争议(双倍工资)案,已审理终结,因向你单位EMS邮寄送达裁决书,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一、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被申请人合肥悦祥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庐阳工业园营业部在本裁决书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韩伟:经济补偿金:7000元;二、合肥悦祥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庐阳工业园营业部在本裁决书生效后15日内支付申请人韩伟:双倍工资: 77000元。本裁决第二项为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如对本裁决不服,可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第一项为终局裁决,申请人如对本裁决不服,可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申请人如对本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我单位地址在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长丰县水湖镇吴山路与南一环路交口)。电话号码: 055166671047。

长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

 

 今天公告类登报主要是合肥的仲裁委为主,合肥即将跨入一线城市,人口也将达千万,我们国家又十分注重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很多上班族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有的企业主又不想和员工正对面,造成很多案件未能送达,国家送达法规定如果送达不了,用纸媒进行公示,在合肥的话合肥晚报绝对是不二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