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公告遗失登报中心

通知户口迁出公告登报

 

在什么情况之下通知户口迁出需要登报公告呢?

一般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的话是,你买了别人的二手房,由于自己没仔细看对方户口有没有被迁出,入住后发现有户口,对方却不愿意迁出或者懒得来迁出,特别是这次人口普查,查出很多的房子上存在很多人的户口在一所房子里面,这个时候公安部门是要求现在的房主在当地的市级媒体上刊登通知声明,拿着报纸的原件就可以拿到当地的派出所去,办理的公安部门会把不是房子的主人的户口签署到集体户去。

第二种是离婚后,一般夫妻离婚都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如有一方成为真正的房主,那么对方就必须要把户口迁出,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本来夫妻离婚就存在大多的矛盾,当然也有不愿意把户口迁出地,公安部门也会同样要求你在市级的报纸媒体上进行登报的的公式,方法如上!

第三种,这种市面上比较少见的,就是在拍卖房屋的时候,基本拍过来的,里面有会有户口,有的是当事人不方便办理,有的是当事人不愿意办理迁户,有时新的户口签入不了,孩子就要上学烦的要命,最好也只能选择在报纸上公告登报,之后就高枕无忧了!

 

以下是小编在登报中遇到的范本,希望可以帮助到需要登报的你!

 

通知

刘燕玲我与你20151221日已经离婚,华府骏苑2B504的房子 是婚前财产,限你一个星期之内把户口签走;房娇,我与你2019816日已经离婚,华府骏苑2B504的房子 是婚前财产,限你和你女儿吴启语一个星期之内把户口签走。何霞

     

 朱玲君:你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68号滨江花月风和苑9204室的房屋已过户到我名下。请你见报之后一周内将户口迁出。逾期不办,后果自负。

                 现房主:李家权

通知

致:李燕(身份证号码340111197912271562

合肥市蜀山区岳西路岳西东村5205室住房你已于2009年卖给我了,但至今你户口一直未迁走。请你于20201110日前将你全家户口从合肥市蜀山区岳西路岳西东村5205室迁走。逾期不办,后果自负。

特此公示。

 

                         通知人: 秦  

                        20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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