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公告遗失登报中心

合肥晚报劳动仲裁公告登报范本

       报纸登报已经是你我生活中不可或缺密不可分了,小到家里孩子的出生证,大到政府的拆迁公示,那一样不需要登报呢?而合肥晚报做为合肥唯一市级报纸媒体,大多合肥市政府指定或者老百姓所喜爱刊发的报纸,上面有大量的信息,报纸发行量不仅是合肥市第一也是安徽省最大的报纸没有之一。

当下的劳动人民已经翻身农奴把歌唱,很好行业的岗位都很难招到人,企业如今用工难用工贵都是平常事务,近几年法律健全,很多劳动者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合肥这样接近千万人口的城市,没有都会有各种劳动仲裁,下面是合肥晚报近期的劳动仲裁登报内容,可以给劳动者作为登报的范本,涵盖了肥东、肥东、长丰、庐江,市区有:包河区劳动仲裁、蜀山区劳动仲裁、合肥市劳动仲裁和庐阳区劳动仲裁、瑶海区劳动仲裁等,感谢选择刊登合肥晚报作为刊登媒体!

合肥易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礼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夏洪琴与你单位关于劳动合同争议一案[(2021)肥劳人仲案字第013号]。因其他送达方式无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相关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1年4月6日上午9时00分开庭审理此案(仲裁庭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派河大道与仪武路交口县就业和社会保障大楼3楼301室,电话:0551-68828956)。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在本庭闭庭后5日起1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肥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

合肥吉雅木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叶传高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2020]东劳人仲案字第403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2020]东劳人仲案字第403号),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包公大道与太子山路交叉口县人社局二楼201室,联系人:黄梦娇,电话:0551-67735200)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你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不申请,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肥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

庐江县正泰玩具厂:

本委受理的黄世东与你单位关于解除补偿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庐劳人仲案字〔2020〕第299号仲裁裁决书,限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签收上述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地址: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66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08室,电话:0551-82558188、0551-87339557)

庐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2月10日

公告

合肥捷众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郑帮金诉你单位工伤认定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局工伤调查庐阳举【2020】0043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郑帮金主诉: 2020年2月15日,郑帮金在位于合肥市蜀山区南岗镇苏宁物流基地一期A3门(南)月台装卸货物时不慎从高处坠落致伤。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局领取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若你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事由有异议,请自收到本询问书之日起15日内将书面反馈意见及举证材料报我局,逾期不答复和举证,我局将采信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做出行政决定。

 

                   合肥市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3日

公告

合肥佐境健康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杨玉珍、夏萌格、张圆圆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仲裁庭人员组成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和风险告知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0年11月25日下午3点00分在本委( 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行政服务大厅337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

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告

合肥同创勘测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曹海斌、张俊与你公司蜀劳人仲字(2020)1551、1552号劳动争议案件,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1年3月26日上午10时在民生大厦18楼(蜀山区怀宁北路与樊洼路交口西南角)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65597684、65123621。

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合肥明人屋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西淝河路东侧3幢厂房):

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长人社监询【2020】62号),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等规定,本局需了解你单位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的情况,请你单位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本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受询问。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2018年9月至2020年2月你单位从业人员花名册(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进单位时间、签订合同期限等)、员工张肖平的劳动合同书、2018年9月至2020年2月的考勤记录、2018年9月至2020年2月的工资发放表、2018年9月至2020年2月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等书面材料,以上材料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如无故逾期不到或者不按期报送书面材料的,本局将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政务中心大楼5楼505室;联系人:樊懿、王明;联系电话:0551-66683681)。

特此公告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4日

海门宏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局2021年1月15日受理陈锦连(身份证340123197309239088)的工伤认定申请,并于2021年1月15日作出瑶海举[2021] 0007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因你单位所在合肥工地拒收拒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邮寄无法送达为保证工伤认定工作正常进行,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