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公告遗失登报中心

2021年4月25日

 

杨宜润:

    本院受理袁仁新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1503民初214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诉请摘要: 1、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3330.25;2、依法判令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左传玉:

    本院受理黄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1503民初2004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新安法庭1号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左传玉:

    本院受理张宗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1503民初2006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新安法庭2号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王承东:

    本院受理原告郑仁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之后第3日上午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独山法庭公开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鲍远宝:

    本院受理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华宏钢材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1503民初2173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新安法庭2号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聂敏姝: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安徽大安典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聂敏姝抵押典当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会(2020)合仲字第1253 号裁决书,请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合肥仲裁委员会

2021425

王超、周静: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1712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安徽一招百势训练器材研究开发有限公司、陈驷程:

    原告刁广水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0523民初1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2021)皖0122民初2719

安徽航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核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与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节假日顺延)在肥东法院第1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占小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与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 节假日顺延)在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汪菲:

    本院受理原告金锁、张卡、王树林、赵春磊、伍阳阳、王同闯诉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第三人黄满全、汪菲工商行政管理(工商)其他行政行为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0122行初132号行政裁定书和(2020)0122行初132号之一行政裁定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合肥华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程新茂诉被告合肥华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复印件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四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华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龙章彪诉被告合肥华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复印件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五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华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鄢德立诉被告合肥华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复印件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二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华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莉诉被告合肥华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复印件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四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安徽智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金保诉被告安徽智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复印件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在本院第五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乔宗斌、合肥创建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涛中诉被告乔宗斌、合肥创建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复印件及开庭传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二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甘瑞:

    本院受理原告黄晓黎诉被告甘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复印件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四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刘看看: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与被告刘看看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被告刘看看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请求判令: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31217;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下午14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安徽嘉仕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先河消防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嘉仕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各一份,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款530293.42元及利息310393.43(530293.42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2018516日起计算至20201010日,后续利息请求支持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本项暂合计为840686.85元。2、判令原告就被告案涉酒店变现所得价款在以上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3、本案鉴定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